豫知[2003] 11号

关于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研究试点示范工作的

通   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报告做出的“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战略部署,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形势需要,尽快提高我省企业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参与市场竞争和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对外贸易厅、省财政厅和省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河南省专利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我局制订了《河南省企业专利战略研究工作导则》(试行),并决定在全省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研究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把握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研究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步伐日益加快,国外企业正在抓紧实施针对中国的专利战略。专利已经成为他们封锁我国技术发展空间,占领我国市场,遏制我国企业及其产品拓展国内外市场的主要武器。而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较晚,与已具有数百年市场经济经验的发达国家企业相比,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缺乏运用专利制度的经验,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不足且质量不高。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世贸组织三大支柱之一,成为我国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必须遵守的重要游戏规则。只有了解规则、熟悉规则、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则,才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激烈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因此,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研究工作,对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企业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从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做好企业专利战略研究的组织工作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要与科技、经济、贸易、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企业专利战略研究的组织工作。各市可结合本地区支柱产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具有代表性并有一定专利工作基础的大中型企业作为开展此项工作的试点,将课题研究计划报省知识产权局。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要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在企业自身创新能力分析、专利情报搜集和研究、专利战略方案制订等方面给企业予必要的协助,共同做好企业专利战略研究的试点示范工作。
  三、在贯彻中不断完善《河南省企业专利战略研究工作导则》(试行)
  根据我省企业的实际情况,为指导企业专利战略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企业对专利战略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专利战略研究的基本方法和程序有所了解,我局制定了《河南省企业专利战略研究工作导则》(试行)。开展专利战略研究的企业,可参照《导则》的要求进行。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及时搜集《导则》贯彻的情况,将意见和建议报告我局,使《导则》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予以推广。
  特此通知。


  附件:《河南省企业专利战略研究工作导则》(试行)


                                二00三年二月二十四日